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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蘭國酒-金酒  (2008.03.18) 發送給朋友
只有荷蘭、比利時以及幾個德國和法國的省份被允許釀制金酒(杜鬆子酒)。2007年12月歐盟把這種烈酒列為“區域性保護特產”。在荷蘭,金酒仍然是人們最常飲用的烈性酒。
金酒在荷蘭倍受歡迎。人們消費掉的烈酒中有四分之一是新釀的金酒。不僅老年人經常飲用新釀金酒,“年輕人也愛喝,”釀酒委員會秘書尤普﹒斯塔森(Joep Stassen)站在一排巨大的酒桶旁解釋道。

金酒是對發酵的谷物漿汁進行蒸餾後制成的一種烈酒。所用的谷物為玉米,大麥,小麥和裸麥。它的主要加味物質為杜鬆子,所以又名杜鬆子酒。金酒是典型的荷蘭酒,它在荷蘭的生產和消費總量是金酒產業中排名第二的比利時的兩倍。

多年來,荷蘭一直試圖獲得金酒的獨家經營權,因為比利時釀制的這種酒口味平淡,根本就算不上是真正的金酒。斯塔森說:“這種對立局面已經持續很久了,我們和比利時無休止地爭吵,一直吵到歐洲法院那裡。法院最後判定金酒也可以釀制成另一種口味,也就是比利時金酒的味道。”

最終,荷蘭和比利時達成協議,金酒成為這兩個國家以及幾個法國與德國省份的專利保護特產。之前,歐洲其他一些特產也獲得該項專利,比如意大利巴馬火腿(parmaham)、巴馬產(Parmesan)奶酪、以及希臘特產烈酒茴香酒(ouzo)。

金酒距今已有幾百年的歷史,據說是由荷蘭著名的化學家西爾維斯(Franciscus de le BoSylvius)教授於1660年在他的實驗室裡研制藥酒時偶然發明的,他把這種酒精飲品稱作為genievre(與金酒的荷蘭文發音jenever相似)。但是,人們並不能肯定西爾維斯是否的確就是金酒的發明者。

金酒很快便發展成為荷蘭國酒。在斯奇丹(Schiedam)、阿姆斯特丹、格羅寧根等城市,金酒釀造廠如雨後春筍般建立起來。在其鼎盛時期,金酒故鄉斯奇丹一度擁有幾百家釀造廠,目前還有四家得以保存。比利時的Hasselt 是著名的金酒城,到了十月份,比利時人會在那裡慶祝每年一度的金酒節。

但荷蘭始終在金酒產業領域排名第一。斯塔森認為,荷蘭人現在仍以金酒而自豪:“提到烈酒,每個國家都擁有一個本國的特產。如果你問荷蘭人什麼是荷蘭國酒,他馬上會想到金酒。盡管各類混合飲品開始進入市場,這種烈酒仍非常受人歡迎。”

不管新釀還是陳酒,金酒的酒精濃度都不低於35%。人們喜歡用鬱金香形狀的酒杯品味新釀金酒。啤酒與烈酒混合飲品也極為流行:金酒旁邊總會被擺上一杯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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