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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同居是對婚姻的透支   (2003.12.28) 發送給朋友
轉自: 北方網



  關於同居還是結婚的話題,有幾點我想和大家交流,乃我的一孔之見:

  我注意到不少人讚同同居的出發點是感情至上。既然如此,兩個人感情到達了願進行靈與肉的結合為何還會對婚姻心存恐懼呢?誠然,婚姻具有風險?但我有個問題:

  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事情是沒有一點風險的呢?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一個人和你做生意,你覺得他(她)是個不錯的伙伴。但他她遲遲沒有與你簽訂合同的念頭,我想你很難沒有懷疑其誠意的不安。生意成交的基礎完全靠雙方的信任和對未來的信心。

  而我仿佛覺得:不少同居合伙人(不是全部)行為的誘因正是對未來婚姻的信心不足。

  我不明白作為愛情至上主義者的同居人為什麼反而還會害怕愛情應有的最終歸宿?

  一對如膠似漆的戀人想永久地結合在一起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為何他們一邊恨不得住在一起,一邊又未雨綢繆般地對未來東想西想呢?

  同時一個心智成熟的人應明白: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事情是沒有一點風險的呢?很多事都需要自己的責任感和信心去面對。

  我覺得答案只有:

  A.他們或許根本不想結婚;

  B.他們可能不是他們所宣稱的愛情至上主義者,而是逃避主義者;

  C.他們的心智好象還有待更成熟;

  D.他們似乎害怕作出一個大的抉擇並準備承擔它的一切結果;

  難以否認的一點是:愛情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性的誘惑。

  當兩個人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時候,同居實際上和婚姻生活沒有兩樣了。婚姻被預支了,新婚燕爾的美好感受在真正步入婚姻時將很難復興,一個所有真正愛情至上主義者都想往的神聖時刻很可能將歸於平淡。而婚姻生活中極易出現的倦怠,也易非正式地和與同居人的初衷相悖地出現在他們的生活中了。他們更易分手----一項調查好象也証實了這一點。

  我並非否認不合適的關系應該結束,我想要說的是:當我們相愛至深時,讓我們步入婚姻吧!不管未來如何,我們不應害怕----因為這是我們的選擇和承諾。

  沒有什麼都不在乎的愛情。

  “苔絲”的過去使男主人公極度痛苦並離開了她,當他回到她身邊時作家卻讓她死去。“刑警本色”劇中也有類似的情節。可見每個人都喜歡純潔的東西。在這個暫時還難以改變的偏男權社會中,女孩的同居決定將是一個風險決策。分手後受傷更多更深的無疑都是女孩。算一筆不太上台面的帳(撇開感情上的傷口不談):再選擇時你的選擇面會因不少的(基本上是大多數)不能接受你而大為縮小。同時你不太可能再有以前的輕鬆心情。而他呢,在選擇面上不會受多大影響。我周圍發生過太多的悲情故事讓人感到:男人本性中的佔有欲(這基本與道德,教育和性格無關)有時多麼的讓女孩悲哀和心灰!你希望成為下一個悲情故事的女主角嗎?

  我個人覺得我的發言是基於對愛,生活和社會現狀的認識和思考而與道德和觀念無關,我也是一個現代社會的年輕人,我只想表達:幸福的大廈需要理智的基石,愛情是需要保障的,幸福生活要在責任中靠雙方的信心和努力來構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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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回《家居生活》首頁 作者: 藍鳥  
結婚需要錢!很多人沒有辦法結婚是因為沒有錢。
作者: 執迷不悔   
引用:
原文由 執迷不悔 發表:

結婚需要錢!很多人沒有辦法結婚是因為沒有錢。



這不是理由。
作者: 藍鳥   
引用:
原文由 藍鳥 發表:



這不是理由。



不過,別人同居也有他們的理由啊。很多人對婚姻有很大的期望值,所以怕失望。
我也不是雙手讚成啦,但那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作者: 水果上身   
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吧,在這點荷蘭就很自由。有人透支,有人吃虧,結果也是別人的。
作者: verona   
如果結婚和同居的權利義務相當,我不反對。我知道在荷蘭是這樣的。
作者: 9月心情   
actually, cohabitant before marriage is not critised in Holland, in my point of view, it is understandable, just think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you get married and not yet married but cohabitate? in particular in western countries.

As long as it won't affect something important to you, and the feeling has not faded away.
作者: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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